恢复我省芦笙乐队的重要意义,我们在历次的报告中都做过详细的阐述,不必重述。
今年三月份局领导计划拨款8000元把我省芦笙乐队恢复起来,经费分配为:省歌舞两个演出队各2000元,两个州歌舞团各2000元。尽管两千元办不成什么芦笙乐队,但对我们从事发展芦笙艺术工作(改革、编曲、演奏)的同志来说,仍然是一个很大的鼓舞。可是一直拖到5月26日才拨下来,并把总书减为6000元,四个集团各1500元。对此,我有个小建议:
- 黔东南州歌舞团早从州委得到了5000元,已派人于3月16日到达苏州、上海制作芦笙去了,4月27日该团团长王化民同志说还有4000元也快拨下来了,这样他就有9000元完全用在芦笙乐队上。省局还要支援他们,有多大必要性呢?
- 黔南目前只有一个人吹芦笙,有无条件搞芦笙乐队还很难说。如果只制几支芦笙搞小重奏的话,相信州里是能解决的。
- 我们省歌舞团虽分两个队,但仍然是一个团,我们全团能恢复出一支16至20人的芦笙乐队就算是谢天谢地了,可是在经费困难和演奏员缺乏的情况下,还要求我团办两个芦笙乐队,是不大现实的(别的不说,光是修理工具就得购置两套)。所以我建议全团恢复一支16人左右的芦笙乐队比较切实可行些。鉴于我团的主要芦笙改个人员、主要的芦笙乐曲创作人员、主要的芦笙演奏人员,目前都按感情自由组合在歌舞队乐队,芦笙乐队的恢复工作应由歌舞队乐队来承担(可邀请歌剧歌舞队的有志献身芦笙艺术的同志参加),这样才能集中人力、财力,否则很可能到头来钱也花了,芦笙乐队仍然恢复不起来,或者恢复得不理想。目前中央在四化问题上正大力纠正不切实际的盲目发展、分散投资、不按实际情况搞一刀切等倾向,望领导再三考虑。
关于经费问题,以前我们曾写过报告,做过两万元的预算,现在看来也是不现实。经过再三压缩,又作出如下预算,请领导批示。
十五音高音芦笙 | 1支 | 250元 | (上海价) |
二十一音开管共鸣中音芦笙 | 2支 | 580元 | 同上 |
二十一音笋壳共鸣中音芦笙 | 2支 | 580元 | 同上 |
十八音笋壳低音芦笙 | 4支 | 1400元 | 同上 |
谷立民间芦笙 | 2支 | 30元 | 同上 |
二十七音(十二平均律音阶)低音莽筒 | 2支 | 4282元 | (苏州价) |
笔管 | 1支 | 10元 | |
莽笛 | 1支 | 10元 | |
巴乌 | 1支 | 150元 | |
葫芦丝 | 1支 | 250元 | (北京价) |
小包包锣 | 1个 | 50元 | |
大包包锣 | 1个 | 150元 | |
修理工具 | 200元 | ||
包装寄运 | 200元 | ||
总计 | 8142元 |
东丹甘 5.27